李正红律师亲办案例
盗窃罪即判即出成功案例
来源:李正红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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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:

2012年9月*日*时许,张*龙在张*玲(另案处理)的怂恿下,在**网吧上班时,趁前台收银员张**离开的时候,利用其保管的网吧保险柜钥匙和偷看到的保险柜密码,打开保险柜,将里面的现金8480元盗走。后张**盗用前台电脑的Q币充值平台,分别为114****39*和 576****2*两个QQ账号充值价值5**元和价值1**0元的Q币。盗窃得手后,张*与张*玲逃离东莞市,并将所盗财物共同挥霍完。

被告人家属找到本律师后,提出争取缓刑或者即判即出。

辩护及结果:我认真分析了案情,之后,通过阅卷、询问被告人等了解了案情,很快我就确定了办案思路。办案经过就不再详细叙述,总之在本案中,我着重加强了与主审法官的交流,包括在退赃、主动缴纳罚金等方面,赢得了法官对我办案态度和方式的好评。
由于我们之前的工作做的比较到位、提交的证据比较全面,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,最终法院宣判,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(即判即出)。
当拿到判决书后,被告人激动不已,感激之情溢于言表。看到当事人欣喜的表情我也感到特别轻松,此案经过近半年的工作终于取得了良好成绩,也是对我律师工作的一种褒奖和鼓励!这也是我刑事辩护工作中的又一成功案例。

经李律师为其辩护,成功为张*减少有期徒刑一年,被判处6个月!(检察院量刑建议书为六个月以上一年半以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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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正红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19*********0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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